谁说贪官只贪财?

“贪官多情人、情人权钱双收”,已经获得大众的心理认同。由于这种现象被现有法律定位于道德范畴,其本身不能成为量刑的依据,至多将贪官送给情人的大笔金钱计入不明来源财产。于是,对于这类新闻,公众已逐渐用娱乐化的心态来取代曾经的愤怒情绪。为何会有这种变化?我觉得是我们没有从认识上搞清楚这样一个问题:官员贪色比贪污危害更大。
中国官员的贪色和克林顿式的贪色区别很大。由于权力有限,老克很难给情人搞到一个官位或很多的金钱,莱温斯基也明白这一点,所以她从来就没有过这种奢望。后来独立检察官查了几个月,也没发现有这方面的交易,因此,那更多的是一种单纯的情人或通奸现象。但我们这里就不一样了。当官能很容易地提拔官员和捞钱,年轻女孩们没一个不清楚。所以,当她们被迫或主动成为官员的情人时,几乎都有借此弄个好工作、升个官、起码也要发个财的想法,而官员们在寻找情人之前也非常清楚这一点。于是,权色交易、权钱交易在交易前就达成默契了。因此,我们将贪官们的这种关系称为情人关系,是对情人这个美好字眼的歪曲甚至侮辱,用“公款天价嫖娼”"公款找小姐"来形容才更加接近真实。
从此类报道中看,官与色一旦交媾成功,便会呈现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所有的情人都成了贪官的投币机,成了官员加倍腐败或不得不腐败的巨大动力:一是为了加固关系、防止情人“流失,贪官会主动大方地出钱;二是情人主动索要甚至勒索。这类情人能够死死地捏住贪官们“天不怕地不怕,就怕因丑闻败露而掉官”这根软肋。于是,她们不断要钱,其筹码一次比一次高,直至狮子大开口。
对此,即使官员的心里非常不满,也会因为舍不得离开情人或害怕情人举报而不得不尽力满足。一旦走到这一步,美丽温柔的小情人就成为凶猛的大象、索命的魔鬼、咬人的疯狗和敲诈勒索的匪徒,将一根根致命的套子死死缠在官员的脖子上,拖着他往继续腐败、加倍腐败的路上走,把官员们变成因吸毒而完全失去自制力的瘾君子,只要能解眼下之急,一切道德、廉耻、纪律、规章,法律都全然不顾了!
正是从这一点上看,我们认为官员贪色比贪污危害更大。赃款赃物虽然也很有害,也会导致贪官胃口增大,但在情人们居高临下随意操纵贪官的超级能量面前,它们马上黯然失色,只能甘拜下风。为了捍卫纳税人的血汗钱和拯救道德风尚,我建议将官员的贪色问题和腐败划上等号,用刑法的的力量进行禁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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